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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一个沉重的话题(家庭篇)
20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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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既是孩子的制造者,又是他们成长的摇篮。作为家长对自己孩子的成长肩负着教育、监护的重任,如何使自己的子女健康地成长应成为家长们的必修课。但近年来瞬息万变的社会给每一个家庭带来巨大的冲击,众多的教育误区使家长们身陷其中而不能自拔,教育方法的偏激使一些未成年人误入歧途。翻开“石龙山”系列案件里几个关键成员的家庭史,你就不难发现问题发生的关键所在。
    鲍某某是在“石龙山”案件中的首要人物,他曾使用暴力和胁迫手段,对妇女强奸5次,参与抢劫20次,劫得人民币1528.50元以及3只手机和8只传呼机,致3人轻微伤。一个未满18周岁的小毛孩何以犯下这样滔天罪行。我们也许能在他那特殊的家庭结构里能找到些原因。
    他的双亲为了寻找自己的幸福,在他出生3个月就把他交给年近八旬的太公带领,3岁时父母离异,祖孙俩相依为命,因为家境贫困刚上完初一,他就辍学在家。2001年3月他太公也撒手离开人间,从此他就成了一个完全失控的孩子。据他邻居介绍,自从他的太公死后,除了能在晚上偶尔见到他外,平时很难见到他的踪影,家中除了一张床外再无它物连做饭用锅碗也没有,吃饭成了他的最大问题。为解决自己的生计问题他也曾在亲戚的介绍下到县城的一家汽车修理店当学徒,但由于交不起上千元的押金而遭到拒绝。从此他就经常到以前同学那里混,过着有上餐没下餐的生活。正是在这样的家境长大的他,一直把抢劫称为是在“找吃”。发展到最后就连小孩手中的几元零花钱也不放过。
    在该案所涉的成员中还有多名类似于鲍某某这样家庭不健全的孩子,季某某也是父母自小离异,他被判给父亲,母亲改嫁。随后父亲又娶来新妈妈,并有了小弟弟,他一直与爷爷、奶奶一起长大,虽不愁吃不愁穿,但二老的过分溺爱使他走上不归路。现在的许多家长都忙于生计,想方设法的赚钱,对孩子缺乏应有的管教。姚某的父亲是一位香菇老板,收入相当不错,经常给孩子生活费,平时对于姚某在外的行为却很少过问,一直到警察找上门来才知道自己孩子已经犯了大错。该案中的林某就是在遭父亲毒打后,才离家出走开始与那些“哥们”在外混。
    家长望子成龙心切,教育方法使用不当,只关心子女的学习成绩,而忽视了对子女的道德、品质的教育,也极易造成许多孩子虽是学习上尖子,却是生活中的低能儿。在我县去年发生的投毒案中,有位女生就曾是品学兼优的班长。所有家长在教育孩子的同时,更应对使用的方法进行选择。该如何教好自己的孩子,为他们创设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这是每一位为人父做人母的家长们所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


  

本文编辑:菇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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