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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一个沉重的话题(学校篇)
200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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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教育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把学生培养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是每一位老师的心愿,所有的家长也殷切期望自己的子女成龙成凤,但学校现有应试教育体制和目前的现状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着或多或少的影响。
    在“石龙山”的案件中团伙成员中,他们大多不是同班同学,就是同届同学,由于家庭等方面原因,在校期间往往就是出了名的“调皮鬼”。据鲍某某当年的班主任回忆,自进入中学以来他就是出名的调皮,经常私自离校外出,搞些恶作剧,有一回因为受到一老师批评,他在课间从厕所里掏来小便加水后,放在脸盆内等老师来洗手,以此来报复老师。现在更多的家长认为孩子到是学校就是老师的事,孩子出了问题就是找学校,而不是主动与老师一同商议如何如来教育孩子,这些都给学校与老师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他们中有的是在还未完成初中学业就辍学在家,而离开学校后, 在社会无所事事,又经常到学校捣乱,甚至将一些在校同班同学引入歧途。
    近年来,我国已进行了三次的五年普法教育活动,对在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也在不断的加强,几乎每一所中小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通过上法律课,开展各种活动向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于由众多因素的限制,在校生的法制教育还有许多局限性,很难取得理想效果,致使许多在校生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线。在”石龙山”抢劫、强奸团伙中为首的鲍某某狱中还,认为自己只是拿了受害人的几块钱而已,只要放出去借来还给他们就可以了。在同伙的16人当中,仅有2人知道抢劫、强奸是犯法,有可能要被判刑。甚至有部分青少年误认为,自己年龄少犯点事无没关系。初中升高中每年总有一些失学青年流入社会,这些学生大多处于失业状态,混迹社会,很难管理与监督,也极易走向犯罪。
    此外,部分教师往往也只看重学生的成绩,对这些“问题学生”缺少必要的教育和管理,无意中放任这些孩子的行为,这也极易导致孩子失去信心,性格变得孤僻,影响今后的健康成长。


  

本文编辑:菇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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