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建立督查员制度 |
2004-09-02 文章来源:庆元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文章作者:吴端成 |
为切实推进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我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日前,县委、县政府发出通知,决定在我县建立督查员制度。督查员由政治素质高,作风公道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实践经验丰富,有一定社会威望和一定的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人员组成。督查员将代表县委、县政府行使督查、专项督查、日常检查和开展督查研究等职权;同时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向县委、县政府反馈基层落实决策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信访量大、问题多的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和调查研究,督促责任单位做好越级访的善后工作和群众息访工作;探索新办法新路子,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督查工作。 编辑:沈亮 相关新闻 >> |